第114章 翠色

作品:《跟科技树谈恋爱[三国]

    初平二年的春光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它普照了在长沙剿匪的孙坚, 普照了在西凉抵挡羌人的皇甫嵩,普照了在辽西猛锤鲜卑的公孙瓒。他也普照了鞭打督邮弃官而逃的刘备、在雒阳纸醉金迷的董卓、在冀州擅自称帝的合肥侯,以及来青州联络的袁绍。

    平原郡的第一批禾苗已经发芽, 大河两岸一片翠绿, 让人一看就心生喜悦。下令屯田的曹操给自己也分了临河的一亩田, 他栽种的是与其他人截然不同的水稻。这种水田作物的适应性在北方饱受争议, 只有小时候见过赵老汉种水稻的曹操有尝试的勇气。

    只见他穿着半袖的短褐,头戴草帽, 裤腿卷到大腿上,双脚陷在水田中, 深一脚浅一脚地插秧。两排秧苗被插得歪歪斜斜,一旁的辽东老农看不下去了,死活要将这位大公子拉开。

    “哈哈哈。”曹操大笑着跳上田坎,泥水差点溅在袁绍昂贵的外袍上,“王翁, 我这秧苗至少还是插活了的。”

    老农王翁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暴脾气“歪了秋天不好收割, 到时候还是老夫受罪。”他说完,就气哼哼地弯下腰去, 刷刷刷地插起秧苗来, 又快又稳,连秧苗之间的距离都跟尺量过似的。

    等种完整整齐齐的一排,王翁心里才舒坦了, 抬头一看曹操还拿着草帽站在田埂上, 不由高声喊“大郎, 您还是去练兵吧。您的兵练得好,我们才能安心种田啊。”

    袁绍也想拉曹操走,但看看曹操满手的淤泥和被汗浸湿的短衣,愣是没找到可以下手的地方。

    曹操笑了笑“本初,你先行一步回城。我换身衣服就去寻你。”

    于是袁绍登上了他来时所乘坐的华丽马车。

    半个时辰后,他们就在太守府的庭院里喝茶了。袁绍喝不惯最近在名士中兴起的清茶,所以曹操给他煮了乌枣和酸梅,最后的成品颜色口感都类似于酸梅汤。

    这个时代的人所谓煮茶,真的放飞想象力。

    袁绍的心思却没有放在这种新茶上,喝了两口就放下杯盏。“孟德有大才,治理平原不到一年,就盗匪绝迹农桑兴盛。你难道就甘心只当个小小的平原太守吗?”

    这话问得曹操心里一咯噔,只好也放下了酸梅茶“本初,你我多年好友。有什么话,你便直说吧。”

    袁绍将目光移开半寸“董卓听闻刘檀在冀州登基,勃然大怒,令部将郭汜率军讨伐冀州牧王芬。我等联络关东诸太守、州牧,在冀州——”他做了一个斩首的手势,“击杀郭汜,废董卓一臂。”

    刘檀,就是原本的合肥侯1,在冀州牧王芬的支持下称帝的那个。本来他和王芬都不算背景雄厚,率先称帝完全是以卵击石的疯狂之举,若是灵帝还在,根本不会有人理会这两个小兄弟。可谁知世事变幻无常,一年之内黄巾起义、灵帝驾崩、董卓篡权、诸侯自立接二连三地发生,在各路野心家的放任和推动下,还真被他称帝成功了。

    国号继汉,年号黄天。

    为了响应“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预言,真够拼的。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冀州是张角的故乡,黄巾军的大本营。用一个年号换来黄巾残部的归降,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曹操一边想着冀州的消息,一边皱起了眉头“难道本初以为那位黄天帝,是大汉正统?论血缘,他只是个八千里远的宗室,比不上先帝亲子的陈留王2;论立身,他招揽黄巾贼起家,怎么能让人信服?”

    袁绍一锤桌子“那难道要我入雒阳奉刘协小儿为主吗?当初我帮何大将军斩杀董太后,迎立大皇子刘辩,就已经将二皇子一系得罪彻底了。本来我见刘协登基,刘辩身死,就准备归隐山林。但董卓听闻我与继汉的许攸是好友,就将雒阳袁氏老小屠戮一空……可怜我袁家上下百余人……此仇不报,誓不为人!”3

    曹操见他眼泪鼻涕都出来了,只好安慰道“本初想联合各州攻打董卓,也不是不可以。”

    袁绍刷地一下抬起头,抓住曹操的手“孟德愿意出兵?”

    “我本就打算在今年夏收后西击董卓。”

    袁绍更加兴奋,就差扯着曹操的衣袖跳舞了。“我就知道孟德……”

    “等等——”曹操连忙拦住他,飞快将话说出来,“讨董可以,但不能以刘檀继汉的名义出兵,不然我等就成了另立朝廷的乱臣贼子,无法让天下人认同。”

    袁绍停住了所有身体动作,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和曹操对视,里面哪里还有半点悲痛的样子。他一字一顿地沉声说道“我也觉得刘檀和王芬不能服众,年号黄天更是笑话一样。我想,我们就以‘替少帝刘辩报仇’的名义出兵如何?”

    曹操这才松了口气“本初只要不被仇恨蒙蔽,天下英雄舍你其谁?”

    袁本初听了曹操的恭维,脸上露出一丝掌控全局的得意,仿佛又是当初在大将军府的那个意气风发的袁本初了。“既然是替少帝报仇,那我等就直接发兵雒阳,不必理会董卓派往冀州的军队。”让他们和王芬刘檀打去,两败俱伤最好。

    冀州不少官员是袁氏的门生故吏,一旦刘檀倒了,他刚好可以入主冀州。躲在刘檀后面搞阴谋,那里有自己当家做主爽快?

    这么一想,袁绍更加高兴,茶还没喝完就往外头跑。“备车,备车。我要去联络张邈、桥瑁等人。”

    曹操站在府门前,看着袁绍华丽的车驾匆匆离开,目光中幽深。以他的立场来说,灵帝就两个儿子,老大刘辩被董卓杀了,如今再不愿意,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五岁的刘协。灭了董卓扶持幼帝,才是救国之道。

    但似乎,其他人不是这么想的。

    就连阿生也不是这么想的。

    在黄鹂清啼的早春,曹操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阿生随粮种送来的话语“阿兄以为,讨董之人,有几个是为了名声,又有几个,是为了摧毁中央朝廷的威信呢?”

    我真的错了吗?

    讨董真的救不了大汉吗?

    春光无言,也来到了辽东的土地上。第一个迎来生机的城市,是最南端的大连港。

    曹家坞堡建立在一座矮山上,水泥和卵石铺成的路面让上下变得极为便捷,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可以进入繁华的市区。青瓦雕栏一直绵延到港口,与那里停靠的无数海船遥相呼应。

    此时,两个小少年骑着小马,载着野兔野鸡,顺着水泥路往矮山上奔驰。过了三道围墙,两个就翻身下马,熟门熟路地冲进正堂“母亲,我们看到了停在港口的‘致远号’,可是祖父和姑母来了?”

    进到屋内,只见以往冷冷清清的正堂已经被曹家人给挤满了。曹嵩的姬妾,曹嵩的庶子,庶子还有姬妾,庶子还有庶子,再加上没出嫁的女儿和孙女,怎么算都有三四十号人。

    拥挤,没规矩。

    曹昂眼角一抽,连忙低头行礼,动作如行云流水,优雅大气。这套大礼是阿生从荀家那里学来的,即便袁绍来了都只有夸赞的份。

    现年九岁的曹铄却没有哥哥那么多心思。他对海船尤其热情,爬上坐具的时候依旧手舞足蹈“母亲,‘致远号’真大啊,我们在山上都能看到。比我们来时乘坐的‘威远号’还要大。”

    丁氏笑着给曹铄擦汗,嘴上却要嫌弃两句“满身的血腥味,也不知道去换身衣服,冲撞了你的姑母和从姊妹们要怎么办?”

    曹昂连忙告罪,拖起弟弟去屏风后面更衣。

    坐在上首的曹嵩爷爷满眼都是慈爱。无论是天真活泼的曹铄,还是进退有度的曹昂,都让他那颗被儿子叛逆伤害的心灵得到安慰“好,好。孟德的儿子养得好。”

    丁氏连忙谦虚“阿翁谬赞。二郎这几日忙于春耕,这两个孩子就野了,整天在外面打猎骑马——”

    “是啊。曹昂也就算了,曹铄也太没规矩了。”这嚣张的声线,不用听内容也知道是张氏。

    丁氏目光微沉,嘴角又上扬了两分“可不是,又是貂又是鹿的,家里哪里用得到这么多貂皮了?我和他们说杀生过重,你当阿铄怎么说?”丁氏目光有意无意盯着张氏,红唇轻启“阿铄说,猎鹿算什么,他将来要打鲜卑,猎人头无数,才算英雄!”

    张氏被她的目光吓到,差点没从坐具上摔下来。

    丁氏一笑,话又朝着曹嵩去了“阿翁您说,这孩子是不是欠管教?”她坐姿端庄,笑容不变,就好像她从来都没听到过张氏说话似的。

    “贤……贤妇哪里话?”曹嵩结结巴巴地开口,“如今乱世,武力强盛方能求生。我觉得阿铄很好。我觉得阿铄很好。”

    曹昂和曹铄兄弟两个躲在屏风后面。曹铄偷偷跟哥哥咬耳朵“大兄,我何时说过我要参军了?我们也没捕到过貂啊。”

    曹昂怜爱地拍拍傻弟弟的脑袋,小声说“这是母亲唬他们的。你等着看吧,过了今天,就没这么多人敢来烦我们了。”

    果然,吃过午饭丁氏分房间的时候,没人敢有异议。张氏和她的几房孩子分到的院落,与其他庶子姬妾一般无二,甚至还要更偏远一些,她也不敢吱声。

    终于脱离苦海的卞氏就差抱着丁氏哭了。“夫人……还是夫人高明……”

    丁氏看她的大肚子有些畏惧“哪有什么高明不高明的。你好好养胎,一路颠沛,如今养胎最重要。”

    卞氏这才擦掉眼泪,破涕为笑“那我回房了?”

    “去吧去吧,我叫妇医给你看看。有什么缺的只管叫人回我。”

    卞氏被婢女扶走了,屋里还剩下小姑子曹佩和老爷爷曹嵩,外加曹昂曹铄两个小孩。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主人家。丁氏让人换了熏香,重新上点心。

    “唉,”曹铄手托下巴,“可惜阿姊还没回来,错过了母亲大发神威的英姿。”

    曹昂连忙瞪了弟弟一眼,祖父大人还坐在上首呢。

    丁氏似笑非笑地看着曹嵩“张氏隔壁的那个院落,风景倒是好。若是阿翁想住,我让下人修葺一二?”

    曹嵩……“这不合规矩。我还是住正屋吧。”

    “您的院落二郎早就备好了。在坞堡中轴线最里面,坐北朝南,牡丹汤泉。对了,就和梅园一墙之隔,祖母如今倒是不闭门谢客了,您去梅园探望她,也方便得很。”

    祖母?吴氏?那尊活菩萨?

    曹嵩只觉得背上全是冷汗,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人搀扶回房的。他需要泡个汤泉冷静一下。

    处理完小妾和不着调的公公一家,丁氏的目光转向活死人一般的曹佩。

    “阿佩,你……”

    阿佩在吃奶糕,闻言抬头,两只没有神采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丁氏。

    丁氏笑着摸摸她的头“阿榛那个孩子,给医堂帮工去了北边高句丽。危险是危险了些,但我看她活得自在。你要不要,也去散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