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驾前奏对(1)

作品:《穿越到游戏版三国

    眼看袁术当着荀礼的面揭人家黑历史,阎象心里咯噔一声阎象心说“坏了,少年人都好面子,主公你这当面揭短还撒把盐,这孩子怕不是会恼羞成怒吧”

    于是乎他轻咳一声后说到“主公,伯安今天刚到又和许攸那厮费了些力气,不若让他先去休息,明日在聊如何”

    没成想在兴头上的袁术听完,压根就没感觉到气氛不怎么对,反而觉得阎象有些碍事。

    他直接摆了摆手说道“我和荀伯安说说话。

    你急什么,要是有什么事你自便就是了。”

    见此情景,阎象的嘴角抖了抖,心说你个棒槌,老子是在给你们打圆场呢,你没看到后面那个小孩儿的眼珠子都红了么,你在揭人短小心这小子蹦起来打你。

    然而袁术这厮却不觉得气氛有异,他反而绝对荀礼很和他的眼,毕竟他的名声也不怎么好,碰到一个毁誉参半的他觉得他们是一路人,都是被人误解的人

    “上一个说我英明神武的,还是孙策那小子来着。

    看你们年纪相仿,眼光也一样的刁钻嘛

    等明天我把他叫来和你见见,你们一定能够聊的来

    哈哈哈”

    荀礼心里,脸上却是笑嘻嘻。

    “世人皆知我袁公路知人善任礼贤下士,你放心,既然你来投靠我,我就不会亏待你。

    不过世人皆说我袁公路骄奢淫逸,不似人主。

    你怎么就跑来投奔我了呢”

    荀礼张了张嘴,心说鬼才要投靠你,我投靠曹老板静待发家他不香么

    你特么能不能不要给自己加戏,谁说要投靠你了

    然而,人在屋檐下,又不得不低头

    看这家伙好无缘由的就去找许攸麻烦的样子,这要是说不投靠他,恐怕这厮会当场翻脸砍了自己。

    于是乎,荀礼只好硬着头皮说到“昔日孟子见齐宣王,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孟子曰“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甫,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这话是孟子齐宣王说的,大致意思是齐宣王说“我有个毛病,我喜欢女色。”

    孟子则是对答道“从前周太王也喜欢女色,他非常宠爱他的妃子太姜。对此,诗经曾经这样描述古公太王为搬家,早晨起来骑骏马,沿着漆河岸边走,来到边陲岐山下。带着爱妃太姜女,来把新居细考察。在周太王当政期间,他注重百姓的男女婚嫁之事,因此国内没有嫁不出去的老处女,也没有娶不到媳妇的光棍汉。如果大王喜欢女色、能够与百姓共同享受,那么您施行王道、仁政还有什么困难呢”

    荀礼硬着头皮说完,抬头偷偷瞄袁术的脸色,他深怕这家伙听不懂。

    只不过身为四世三公袁家嫡长子,袁术文化水平还是相当高的

    他不仅听懂了,还哈哈大笑着说道“听见没有听见没有

    他说我是齐宣王,而他自比孟子

    你们意下如何啊”

    袁术宛若神经病一样,指着荀礼哈哈大笑,周围办公的文武第一次放下了手中的事情,抬起头来看向了这个少年。

    就连站在一旁阎象都十分诧异,心说你小子还真不客气

    你可是荀子后人,里应当是儒家学子,你就这么致敬先贤的

    原本专心办公的其他人也纷纷小声议论了起来。他们看相荀礼的眼神都变了,从原本的漠不关心变成了有些戏谑

    可以预见,明天荀礼口出狂言,不知天高地厚自比孟子的话就会名传天下了。

    荀礼也感觉到了不妥,不过现在已经晚了,话已经吹出去了,只能厚着脸皮硬抗下去了

    看着面前这个笑的前仰后合眼泪都流下来的袁术,荀礼心中更多的则是无奈。他也不想的,都是这个家伙硬逼的

    荀礼有些不明所以,他心说这有什么好笑的

    其实这就属于现代人思维和古代脱节了。

    孟子在汉代的地位并不怎么高,甚至都有人认为孟子应该划分到纵横家去

    原因无他,虽然说孟子的主张和儒家很是近似,但是总是似是而非。

    真正提升了孟子儒家地位的,是唐朝的韩愈,把孟子推上圣位的,则是宋朝的朱熹。是他编撰了四书并且把四书定义为科举必考科目,正因此才奠定了孟子亚圣的地位。至于孟子真正封圣,那都是元朝的事了

    而在汉朝孟子的行为和主张并不被主流看好。

    该因孟子经常游说诸侯,却对周天子视而不见,这一点对于天地君亲师的儒家来说,是很受争议的。

    特别是他是荀子后人就更有意思了,世人多称儒家精要在荀而不在孔。意思是说儒家核心的典籍都在荀子和他的弟子后人手中,孔子的后人反而没有

    而他这个读者儒家核心精要的荀子后人居然自比“歪门邪道”的孟子,这怎么能不让这独尊儒术的大汉儒生嘲笑呢

    笑了半晌,袁术终于笑够了,他擦了擦自己的眼角,平复了一下心情以后继续说道“我不好色我喜欢蜀锦,别的衣服我接受不了。

    我喜欢吃牛肉,我喜欢住大房子,我出行要左右开到,四驾而行。

    我喜欢美酒,无酒不欢,我喜欢战争,闻战而喜。

    总之,我喜欢很多东西,这些你打算怎么说”

    其实汉朝也是金本位的,最高货币是黄金,最低是铜钱,也就是五铢钱。

    而蜀锦呢,一匹大约二十两黄金,一两黄金差不多一万钱,八十钱差不多一斤粟米。

    袁术这一身衣服,至少一卷布,再加上上面纹的金线银边,挂的金饰玉佩,怕不是要有五十两黄金的样子。

    也就是五十万钱,差不多能换六千多斤的粮食。汉朝的斤是十六两,一个成年人一天二斤米就够吃。

    这么一换算这袁术一身衣服就特么够三千人吃一天了。

    而牛肉,在汉朝杀牛是犯法的,要被咔嚓的。这家伙居然喜欢吃牛肉

    牛在汉朝是主要的劳动力,汉朝时耕地多用牛很少用马。主要是那时候的犁是直犁,两头牛一起才能拉得动。

    马的话要四匹马才行,问题是那会儿的马和现代的超跑差不多,你谁舍得用超跑去重地呢

    住大房子倒是不是什么大事,不过这家伙骄奢淫逸的程来看,空房子肯定不行

    至于出门,随从开到倒是没有什么,只是这四驾可是诸侯王的待遇,尼玛这家伙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