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千金方

作品:《权相之子(清穿)

    叶朝采虽然是明府的客卿, 但其居住地点却不在府内,而是在明府后面一条南北纵向的小巷当中,这里紧邻明府西后角门, 后接民巷、菜市场、商业街, 是权贵居住的“别墅区”和百姓居住的“生活区”中间的缓冲地带, 交通极为便利。

    这一代是明珠购置下的民巷,大约有十几处两进的宅邸,原本准备推平了扩充花园。康熙九年顾贞观入府教成德念书,他的府邸在北京外城,每次进城都很不方便。

    意识到两个儿子都即将长大、需要搭建自己的幕僚团队的明珠,决定将这片地皮拨给双生子使用, 供他们日后的客卿幕僚、管家掌柜和这些人家属居住。

    因为紧邻大街,这里的宅子都修成了前楼后院的格局, 顾贞观就住在巷头第一栋的位置。成德读书之余, 常来这里来找他,与他在临街小楼的阳台上拥炉饮酒, 喝茶聊天。

    前两年这样的举动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 但是自从康熙十年成德出版了那本侧帽集,他不仅结交到了大量性好风雅的男性朋友,同时还出人预料地吸引了大批少女粉。

    或许是因为成德的身份不同于顾贞观这种实力派词人, 他出身高贵,年貌正佳,而且尚未婚配, 符合很多人对梦中情人的定义,比以往那些中年成名的词人更像一个“偶像明星”, 所以这些年纪在十到十四岁之间的少女粉们表现出了惊人的窥私欲。

    甚至让书致产生一种这压根不是正史、我是不是穿到了某本世界观稀碎、毫无b格的垃圾网络中的怀疑。

    说好的礼教森严呢

    说好的男女大防呢

    说好的万恶的封建等级制度呢

    你们这样公然闯到正黄旗驻地骚扰我哥, 还扔小纸条, 就不怕坏了自己名节吗

    因为家中没有一个青年女性成员,所以长久以来书致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直到某次到曹寅府上做客,遇见他妹妹曹娥。

    已经长成大姑娘的曹娥笑嘻嘻地给出了一个书致意料之外的答案“因为法不责众,而且不吃亏啊。”

    换言之就是,一个人给他哥扔小纸条,那是私相授受;一千个人扔,那就成余兴节目了。

    况且这个年代满人父母操心女儿的名节,无非是担心女儿看上穷小子,脑子一热影响婚配,但是明珠如今权势滔天,纳兰家长公子夫人这个名头对于自王府以下的所有家庭都可以接受,反正不吃亏,她们爱喜欢容若就喜欢去呗。

    “其实,绝大多数人也不是当真喜欢纳兰大哥,”曹娥俏皮地笑道,“只是平日里都只许你们男人议论女人,难得有这么一个咱们可以公然议论的青年公子,所以大家都觉得很新鲜罢了。”

    书致抬手扶额,彻底服了这群姑奶奶。

    在明府上,有尚书府的威势镇宅,这群小姑奶奶们尚且只敢以匿名的方式投来许多情意绵绵的书信。然而在顾贞观家里,那就没有了顾忌。

    今天书致原是休沐在家中闲坐陪母亲说话,忽然被临安叫出了门外,一脸欲哭无泪地禀告说有人从后院墙那边往顾先生家里扔荷包、香囊、戒指一类的东西,他们出去查看的时候,成德不巧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印章砸伤了头。

    哈

    书致呆住,满脸“你一定是在逗我”的诧异神色。二人打马来到后巷,抬脚步入院内,叶朝采已经被从对面的医馆里请了过来,此时正给成德上药。

    纳兰成德穿着一身湖蓝直裰,仰头靠在躺椅上,正拿着一个冰袋冷敷,转头见弟弟也来了,更是哭笑不得“怎么还惊动了你”

    “你没事吧”书致先是问道。早有人打了热水上来伺候他净手,书致上前查看哥哥额角那道青紫的痕迹,那是一道两公分长的於痕,因为他肤白,所以看着有些触目惊心,好在创面不大,应该不会留疤,也没有头晕脑震荡什么的。

    宴平把那“凶器”递上来,书致看时,却见那是一个绣工精美、配色素雅的荷包,里面装着一方寿山芙蓉石的印章,石质温润,色泽通透,底下刻着“纳兰容若”四个行体字,上方雕着一朵栩栩如生的含苞睡莲,精美异常。

    当真是一件极好的粉丝礼物,就是有点要命那莲花顶端被做成“小荷尖尖角”的模样,很有几分锐利,又是被家仆从院子外面扔进来,杀伤力着实不小。

    “凶手”已经被当场擒获了,是汉军正红旗下一户人家的家仆,被小姐派来给自己的偶像“送礼”,差点就送出了人命,得知消息后亦是吓得浑身发抖。

    成德也不能被一个多半没成年的小姑娘计较,只能严正警告那人一番,放了他回去。

    书致亦是无奈道“要不请顾先生换个地方住”

    顾贞观无所谓地耸耸肩,颇具黑色幽默地说“又或许我可以写个条子贴在院墙上此宅为顾某独居,院内查无纳兰容若此人,望周知。”

    这种自爆卡车的行为,当然是还没说完就被成德羞恼地打断了。顾贞观大笑,安慰炸毛的弟子“放心吧,回头我让人把那墙砌高两尺,他们扔不进来,久而久之就没人这么干了。”

    正巧门外有医馆的学徒过来禀告“那边来了棘手的病人,叶爷爷请二爷和朱大夫回去问诊。”

    书致这才想起被自己带过来的王仕礼一家人“他是什么病”

    学徒上来耳语两句,书致和朱万生都是面色一变,二话不说,起身回了医馆。

    书致戴了双蚕丝手套,把婴儿翻过来检查了一下腰部,发现没有异常色素沉着,又手指微微用力,沿着脊柱骨一节一节地往上摸,观察婴儿有没有异常疼痛哭闹的迹象。

    王仕礼看着青年专注凝神的模样,觉得恍如梦中,想不通书致为什么要亲自动手帮忙。

    若说是慈悲为怀、对他儿子十分同情怜惜罢,可对方又从头到尾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情绪,而是专注、内敛、沉默,一句话能说清楚的事绝不分成两句;但要说是为了骗钱故作认真架势的庸医,可他们家那三瓜两枣的家当也没什么值得人家相府公子惦记的。

    唯一能稍作解释的,就是青年刚看到那他儿子身上那条尾巴的时候,不仅完全没有嫌弃,反而从眼睛里透出一股兴致勃勃的光,就像酒鬼看到了美酒一样。

    “这是一条肉尾巴。”书致得出大致结论。这孩子出生后没有过下肢无力、大小便失禁、脊柱侧弯侧突的状况,应该不是脊髓拴系综合征。那这尾巴就是普通的返祖现象了,只要做一个简单的切除手术,即便是以古代的医疗条件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他把这话用古人能听懂的语言解释了一遍,王仕礼夫妇顿时欣喜若狂,执手而泣。

    “别高兴得太早,”书致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们一眼,“很多时候尾巴不是长在人身上,而是长在心里。他被邻居知道了有这个毛病,即便日后治好了,在别人眼里也永远是不祥的孩子。这一辈子要受的苦难,还多着呢。”

    “只要能保住犬子的性命,其他的都不成问题。”王仕礼激动地说。

    书致笑笑,让叶朝采的大弟子朱万生负责主刀,自己告辞出来。

    叶朝采正站在廊下和成德说着些什么,见他出来拔脚就要开溜,一副心虚的样子。

    “站住”书致喊道,走到老头身边,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审视他“叶先生,我的玉屏风散、川芎茶调散的药效核验得怎么样了”

    “哈哈。”叶朝采捋捋胡须,挤出一个心虚的笑容,“病人们吃了都好得差不多了,依老夫看是卓有成效啊。”

    “哪个组的病人,对照组,还是实验组您是不是又偷偷往对照组喝的糖水里头加药啦”书致当即怒道。

    外界都以为,叶朝采是明珠请来给成德治病的,后半句话倒是真的,只不过发出邀请的人其实是书致。

    纳兰成德的病实在是牵扯了全家人太多太多的精力,自从书致来到这里,无时无刻不想一劳永逸地解决他哥这毛病,前些年困于年幼力微、不能服众,一直到前年升了三等侍卫他才终于整合自己手上的资源,准备做出一点阶段性的突破。

    其实成德患的这病从根子上来说是无解的,但是从症状上来说,也就是长期感冒发烧而已,倒不是真的病倒非得每年在床上躺三四个月,而是古代治疗普通感冒的过程太过繁复,他只能足不出户,才能完成请太医、开方子、按方抓药、熬药煎药,这一系列复杂的诊疗过程。

    倘或有一针退烧针,或者口服特效退烧药,他哥早就天南海北四处遨游了。

    好在中医里也有两剂千金方,虽然不及后世西医退烧药,但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对成德的病很有效,就是丹溪心法里的玉屏风散和太平惠民和剂局方里的川芎茶调散。

    书致这次请叶朝采进京,就是请他设法在不损害药性的前提下,把这两个方子,制成类似于后世感冒冲剂的便携药物,省却问诊、抓药、煎药的麻烦,保证他哥以后不管是在漏雨的考棚里,还是跟着康熙在塞北咏雪的时候,都能饿了困了随时来一包。

    叶朝采在苏州常年为穷苦百姓义诊,也意识到对必须要不断劳作才能维生的穷人来说,药物的便携性跟药效是同等重要的事情。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然而在双盲实验这件事上,两人却出现了巨大分歧。

    “人家生了病,咱们明明有药,却偏要拿糖水给人家吃。这不是谋财害命吗”叶朝采吹胡子瞪眼,向书致怒道。

    “谋什么财我收钱了吗我就谋财”书致给他气乐了,“而且这就是一个普通风寒,对正常人来说,别说糖水,你就是给他喝白水也一样能好,不做对比你凭什么说你这药能治病”

    二人正要争论起来,忽然见书致留在家里的小厮十六在医馆门前下马“夫人不太舒服,老爷让二位爷赶紧回家,请叶大夫也到府上看看。”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