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

作品:《女配又又又变美了[穿书]

    就他这样的神仙气质, 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他一走上手扶梯,其实程之灵就看见她了。

    不光是她看见了,一旁有几个小姑娘也看见了。

    程之灵听见蓝衣服小姑娘讲:“哇,对面那个男的好帅。”

    一旁一个白衣服的小姑娘起哄:“哪个哪个,就是刚从电梯里下来的那个吗,是啊好帅,你猜猜她结婚没有。”

    最后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女生轻蔑的说:“结没结婚有什么重要的,等我过去问他的电话号码,搭上线了请你们吃饭。”

    蓝衣服小姑娘起哄:“卿卿你不是吧, 你也看上了,我还以为你喜欢的不是这款呢。”

    粉裙子小姑娘道:“我喜不喜欢有什么关系,你们喜欢就行啊, 而且看他的穿着打扮,好像很有钱,你们等着看好戏好了。”

    白衣服小姑娘说:“不是吧,你真要上啊,他看上去至少三十岁了, 应该都结婚了吧, 我看见他左手无名指都带了戒指了。”

    粉裙子白了她一眼:“你知道什么啊, 结了婚的男人才有魅力啊,不然怎么证明我跟别人不一样, 等着看好了, 今天是要去钱柜k歌, 还是要去金钱豹吃大餐,留着给你们宰。”

    啧啧啧,就在人家老婆面前讨论人家老公,当老婆是死人啊。

    程之灵冷艳看着粉裙子,长得确实有一点可爱,但是到底是谁给她的自信心,有这么大的魅力,能搞定别人老公。

    她决定在关键时刻跳出来,吓她一大跳。

    且看看。

    这种事情,其实读书的时候程之灵也没有少见识过,那个时候薛露露就很喜欢怂恿别的女生去干这种事情,当然是现实生活中的薛露露,并不是小说中的这个塑料白富美。

    一般情况下都会发生在,一群姑娘同时看上一个男人,其中一个自以为魅力大,上前搭讪什么的。

    如果双方撞了一下,某一方正好受伤了,或者衣服弄脏了,可以顺理成章的留下联系方式。

    小说里面也经常这样写。

    如果对方对自己没有意思,就此作罢也不算太难看。

    能够这样被勾搭,说明江晨还是挺有魅力的一个人。

    当然了,他可是小说的男主,命里带有桃花而不粘身的人,不过在小说里他忠实的爱着的是女主,也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出现,有没有打乱他跟薛露露的桃花。

    如果按照小说的剧情发展,江晨应该是在“程之灵”失踪以后,薛露露来他家里慰问他,路上遇到了正处在危险中的小胖子,救了小胖子以后,顺便俘获了老爹的心。

    但是剧情在自己来了以后发生了神转折,有自己的照料,小胖子现在也不需要各种阿姨接送,自然也就没有遇到危险的时候。

    当然薛露露也没有机会来慰问江晨,更没有机会认识江晨了。

    也就说因为她的到来破坏了薛露露的气运,让本来女主光环满满加身的薛露露,现在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这就有点意思了。

    当然程之灵不知道她生病的那天其实薛露露已经来过她家里,当时也是用的这种拙劣的招数,最后被江晨打发了不说,当时薛露露的丑态不仅没有在江晨的心目中留有一丁点印象,可能在江晨心目中,跟这个女生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对于他来说,小说里的薛露露之所以特别,是因为救了他的宝贝儿子。

    而不是因为她是什么女主,气运之星。

    只要钦仔不会出事,薛露露的气运就永远来不了。

    想到这里程之灵挺直了腰板看好戏。

    程之灵坐的这个角度,前面刚好有几个衣服的展示架,刚好能很清晰的看清楚江晨,但是江晨看不到她。

    粉裙子看着应该是学生,后面一群同学模样的待在后面静静的等着,全部的人都带着期待看着她。

    粉裙子应该是那群女孩子里面最好看的,巴掌大的小脸,打扮的也比较精致,一看就是对付男人很有办法的那种女孩子,这样大年纪的女孩子,不容易让男人产生提防心理,而且就男人来说,即便是遇到了这么大的女孩子的勾引,也会借坡下驴。

    谁不想一把年纪了还有女孩子喜欢呢,而且越是到年纪比较大,越是到缺乏自信的年纪,越需要这样的人来增添自信。

    所以很多中年男人,面对着小女生的诱惑,把持不住。

    粉裙子拎着包走了几步,果然就在江晨面前跌倒了。

    又说了几句什么,剧情发生不过短短几秒而已,坐在远处的程之灵听不见声音,只能看见两个人的影子在远处晃来晃去。

    后面围观的那几个,神情复杂的看着两人。

    江晨退了几步,露出来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想必他应付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驾轻就熟了,如果没有碰到他身上,索性就当看不到。

    粉裙子露出很诧异的表情,大概这种搭讪没有起到效果,反而一头栽到地上确实是很丢人,人家气的脸都要歪掉了。

    然后程之灵的电话响了。

    “你在哪里,我现在已经到了女装部了,就在电梯口。”江晨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焦急,他大概也猜不到自己百忙之中过来接她,人家躲在一个你看不到她,她能看到你的地方偷偷看着对面的女生对他放电呢。

    程之灵把小胖子拉上,东西先放在店里,出现在电梯口,伸手揽住了江晨的手,嗲嗲的叫:“老公,你怎么才来啊,我买的东西太多了,你要是不来我可是拿不回去的。”

    她样子娇艳如花,身材姣好,气质上乘,就算是比粉裙子大几岁,但是一看就跟粉裙子的“美貌”不是一个档次。

    粉裙子本来就是一个坐在地上的姿势,已经矮了人家一头,现在一看别人的老婆,确实是大美女,脸都骚红了。

    她知道今天的话讲的太满了,而且刚才很嚣张的讲这些话之前,这个女的好像就在边上。

    她是等着看自己的好戏的吧。

    想到这里粉裙子咬了咬牙,努力从地上爬起来,这个时候发现戏演过头了,脚好像崴了。

    吃相特别难看。

    程之灵挽着江晨的手,嗲嗲的再问了一句:“老公,你看什么呢。”

    老公,老公,江晨的心里都开始冒起来泡泡........他很受用程之灵对他的这种称谓。

    程之灵的胸口从他手臂上擦过去,男人敏感的神经受到了莫大的挑战。

    江晨可以遇见自己的身体正在产生某种不该有的变化。

    女人真是可怕,可男人的身体不受大脑控制才更可怕。

    “看什么能有你好看。”江晨很赏脸。

    粉裙子大概这辈子都没有遇到过这种大的挫折,涨红着脸被室友们搀扶了回去。

    看见程之灵得意洋洋的神情,江晨笑着说:“你不要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看见小姑娘经受挫折是不是很高兴。”

    “哪有。”程之灵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怎么会是这么肤浅的人,我只是为我老公是个正派的人而高兴。”

    正派,江晨回过味来:“原来刚才你一直都躲在看得见我的地方,程之灵,你好阴险啊。”

    两个人凑在一起讲话,在别人眼里,他们是一对相当恩爱的夫妻。

    小胖子也为爸爸妈妈和好了而高兴,像这样三个人一起出去吃饭的日子,真是不要太舒服啊,他也很喜欢跟爸爸妈妈一起出去呢。

    小尾巴紧紧的跟在爸爸妈妈后面,然后小胖子觉察出来不对劲,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搭理他啊。

    这两个人也聊的太欢乐了!

    江晨:“去哪里吃饭,你选个地方,犒劳你为全家辛苦买了这么多东西。”

    里面除了两件大特价的男士t恤,还有几件小孩子的夏装,其他的衣服都是程之灵的。

    不过她也毫不谦虚的接受了赞美:“那是,我可是兢兢业业为你们爷儿两服务,今天我要吃顿好的,很多肉肉的那种。”

    小胖子听到好多肉肉,拉拉妈妈的裙子:“我要吃必胜客,我好想吃披萨。”不知道是不是体型决定爱好,江晨跟程之灵都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垃圾食品,偏偏这些是小胖子的最爱。

    程之灵听到了,但是示意江晨不要理他。

    小胖子是那种怂怂的性格,如果没有要到,最多像复读机一样的碎碎念上一阵,然后什么事都没有了。

    果然,必胜客在他嘴里念叨了大概十来次吧,终于销声匿迹。

    老父亲在暗地里给程之灵比了个手指:“还是你厉害,好几次我都没扛住,被他框到必胜客去了,你说说咱们今天吃点什么好”

    这句话显然不是对胖子讲的。

    小家伙跟屁虫一样跟在妈妈后面,契而不舍:“我想吃肯德基,我最爱汉堡包,特别想吃汉堡包,非常想吃汉堡包,妈妈我爱你。”

    程之灵指着一旁的巴西烤肉对小胖子说:“上次你也是说你最爱巴西烤肉,结果进去了就一个劲的吃烤肠,一点烤肉都没有吃,妈妈问你,你最爱到底有多少个”

    妈妈总是这么凶,要是爸爸这么凶,小胖子可以哭给他看,妈妈这么凶嘛。

    爸爸说男孩子不能对女孩子发脾气的,他十分隐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