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2章 新的模式(一)

作品:《跨界商明

    移民一到李仁甫也带着不少人过来,那是为了将移民分散安置到各个规划区去。具体安排因之前早有人过来勘测调查,一切都规划好了只要将人口迁移过去就可以了。

    当然这地方也有少数原自发移民形成的零星聚居点,其中有家族聚居为主与散户聚居二种,不过总人口不足一万。其他也有极少数过来临时猎水鹿的猎人,这时候台岛水鹿非常多,荷兰人后来在高峰一年收到过十八万张水鹿皮,可见这一年少说也有二十万头水鹿被猎。

    只是随着人口增多水鹿渐渐失去了踪迹,这是相当可惜的,因为水鹿完全可以与牛羊一样驯养。如果驯养以台岛的水草资源那怕后世人口骤增也可以养殖不少的,只要保留一部分湿地就可以了。

    而且水草不比北方半干旱草原,同样面积草的产量相差几十倍,收割也是容易,只要用小划子去割就可以了,一个人一天割几吨也没有问题,一家人养几十头也没有问题。

    虽说养殖成本会大于狩猎成本,但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开垦野外水鹿会大幅度减少。而一条水鹿上百斤肉这个时候也可值三百斤左右粮食,加上鹿皮够一家人过上温饱生活。

    穿越众因为网上可以查资料加后世鹿也开始人工驯养,为此已经布置人工驯养水鹿的事。不过这是此时移民的题外话或关系不大,有关系的就是这时移民安置尽量会保留大批水草湿地,也就是说可垦可不垦暂时就不垦等下面看水鹿驯养结果再说。

    当然这水鹿也并非是一定要只在台岛养殖,成功之后闽广海南的沿海内陆大片湿地同样可以养殖外,南洋那么多热带亚热带岛屿的沿海湿地同样可以大批养殖的。

    虽说养水鹿与养羊比没有羊毛可以成为纺织工业的原料,但养水鹿与养羊一点也不冲突,两者的食物根本不可能互换,即便是江南的湖羊能吃一点水草也是要晒去一些水份混合着喂,不然湖羊也会拉肚子而死的,别说那草原上绵羊了。

    如此能养上上百万头水鹿也是小事一桩,每年就算是宰杀三十万也是一个不小的肉食来源,加可以养活十万人口外,还可以有一个不小的皮革产业。

    何况顺利的话养几百万水鹿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南洋许多地方开垦条件不大好,让其积水成浅水区域或湿地却容易。养了水鹿也可以养鱼之类,对环境也没什么破坏,沼泽化后人口增多再排水开垦也是更好。

    虽然养水鹿等属低开发利用,但这时南洋人少地多处处开垦也无必要,反倒是这样的开发投入少见效快,把地方只要少数人也占住了。

    养水鹿好处不小可穿越众去年才移民台岛,能抽出一些人力物力还是财力充溢与有网上提醒,及后世驯养梅花鹿成功经验才会及早投入搞起来,这时的台中还是代表朝廷李仁甫的舞台。

    李仁甫比半年前黑了不少也有上位者气势不少,原来在户部即便是积年能吏,在州县碰上官员软弱些或可以作威作福,在京城却是官员太多又太高,故此只有点头哈腰的份,最多搞搞小动作的份,但凡作主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可来到台岛在这一亩三分地他虽只是九品主簿却是最高官员,虽有一个同级巡检民政由他负责。而且是这几个月大事小事千头万绪都由他安排作主,不由自主生出一股指挥者的气势。

    再说之前再能干事户部只有各种物资账与向来各处开销账之类,主要是处处留意与记性好就可以游刃有余。这里开垦土地从水利道路村子房屋建设,移民衣食穿着健康,到内部纷争及外人纠纷都是要管。

    特别是在台岛将试行一种新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模式是十户为保、百户为甲、千户为村。说到这里肯定是有人奇怪,虽传说皇明皇权不下乡,实际上大明也一样有这样的基层组织,大体上也是十户为保的。

    而且是这十户之中每年轮流一户负责完税,在其他人无法及时完税前先垫交税款的。而这措施在大明一开始实际上非常好用,主要是大明税赋实际上定额确实是不高。

    只是后来土地兼并加大量土地投献给了可以不交税的士绅,缺口却由普通人承担,再加辽饷之后是剿饷练饷共三饷,这一次次叠加让许多农民吃不消了。

    因为定额不高可再加上士绅转嫁部分,再加三饷,再加陋规火耗,再加官吏捞钱加派,这时农民的负担比定额多了多少

    这一来就会有不少农户交不起税了,再则这时有丁税即人头税,没有田地也要交。更可恶一些人的土地卖了但税额却不转,致使十户人中有一逃走这负责的那户就要贴补,如一保内三四户一逃之前可以过日子也只能逃亡成流民了,实在补贴不起。

    正是如此逃亡与反抗者更多了,这时台岛试验之保无经济连带责任,乃是治安与团结之结合,因为保内有互相帮助条约,比如畜力共用换工,互相帮助换工等,犹如绑定的互助组一样。

    如此办法肯定是穿越众向天启提出来的,为什么提这个乃是土地均分止不住土地兼并,这才是共和国在土改后由互助组向初级社、高级社、公社化发展的初衷,这初衷就是集体化共同致富。

    只是此路在明代肯定是行不通,但有绑定的互助组多少也会迟缓一下土地兼并。另外废除经济互保也是给其他人松绑,而且那个绑定是不合理的。

    保是如此里甲的变化乃是向现代的村乡或半官府式政权改变,即乡里也有几个人分管财税、兵役、治安、水利、防疫、农业等等。当然这样设制在大陆权基本上会被士绅或宗族夺占的可能性极大,至少需要长时间坚持及政策上废除宗族与士绅特权才行。

    但在台岛都是移民,这里的乡村划定之后可以顺利执行政令,并且权威与职责分工之类慢慢理顺起来。只是如此一来官员可以直接管理每个人,与大陆上那些宗族士绅势力强大,官员不与他们交好政令很难施行下去大为不同。

    当然这一来官府办事也容易太多,也是成为真正的官员,而不必看士绅脸色受宗族牵制。从官员看这样干肯定是爽气与真是有职有权外,于朝廷统治而言也是有利的,可作为老吏李仁甫看这样改只怕也就能在台岛试试,在大陆肯定是反对声极大。

    因为退休官员很多,官员都会退休的,还有举人与秀才,在这个试行的办法里都没有位置。虽说在台岛现在基本上也没有这些人或至多是有几个失去家园的秀才,加一些童生,这样干一点问题也没有,可这新条例也真是只能在台岛用用而已。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