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六个故事

作品:《综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

    “油条。包子。烧饼。云吞面。”

    天刚亮,街头卖吃食的小贩儿便开始大声吆喝起来。

    季言之牵着孩子,穿着略显邋遢的从胡同尾口的宅院里出来,慢悠悠的朝着吃惯了的小摊贩前走去。

    “两碗云吞,一碗不放辣油。”

    孩子大约五岁,长得有些瘦弱,却格外的挑食,尤其不喜欢吃葱姜蒜。他一听季言之的点餐,连忙补充道“不放辣油,不放细葱,不放姜汁。”

    “好嘞”专卖云吞面的小商贩面带微笑的道“福哥儿吃惯了我家的云吞,即使不说我也知道福哥儿的口味儿。”边说,街边卖早点的小摊贩手脚麻利的开始下锅煮云吞。

    季言之让福哥儿乖乖的坐在摊位上等,自己跑到卖烧饼的小商贩前,用几个铜板买了两个烧饼。然后咬着坐回了福哥儿的对面。

    福哥儿目光清亮的看着季言之大口的啃烧饼。

    “要吗”季言之含糊不清的问。

    “葱油味儿好大。”福哥儿收回视线,又是有点含糊不清的道“阿玛,你的优雅呢”

    “老子不是你爹,是你哥,亲哥。”季言之纠正了福哥儿的称呼“你不是说你还记得一位胡子拉碴的老东西吗。那就是我们的爹。”

    现在是一九三七年,一个即将战火纷飞的大时代。各路军阀林立,但是都跟季言之没什么关系,因为从福哥儿那句含糊不清的阿玛来看,他就是一个落魄旗人而已。

    在这年头,旗人的身份可不好混,尤其是季言之和福哥儿原姓爱新觉罗的旗人。

    季言之是四年前来到这方处于民国时代的位面世界的。

    当时正逢家变,不知打哪来的一伙强盗半夜闯进王爷府烧杀抢夺。季言之只来得及将王府大部分的财富全转移到系统空间,就被他口中胡子拉碴的老东西塞了一个孩子以及装有一方正正方方、现在根本没什么卵用的玉玺和细软的包裹,让他赶紧带着孩子逃命。

    那孩子自然是福哥儿,跟他同父同母。年龄之所以差距有点儿大,福哥儿懂事之后老爱叫他阿玛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福哥儿是他身为王爷嫡福晋的额娘老蚌生珠的产物。

    而从四年前带着福哥儿从京城逃来这暂时算得上风平浪静,百姓安居乐业的柳城,季言之就专注于养孩子。毕竟既然接手了福哥儿,福哥儿就是他的责任,养他自然比其他什么事情都要更重要。

    福哥儿用汤勺舀着没放辣油、没放细葱沫没放姜汁的云吞,慢吞吞的吃着。季言之也在吃,不过他没有光吃他那一碗淋了一层厚厚辣油的云吞,而是一口云吞一口烧饼,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席卷残云,将食物一扫而空。

    因为是熟客,卖云吞面的商贩给福哥儿煮的是小份量的,而季言之这位成年人自然就是成人量的。只是小孩子嘛,进食的速度真的挺慢,这不,季言之都吃完了,他还在慢吞吞的吃。

    好在季言之如今是个无所事事,连街头小混混都算不上的闲汉,倒有大把的时间等着福哥儿吃完早点,顺便再买两根油条慢慢的啃着。

    福哥儿吃完最后一口云吞,又慢慢的开始喝起汤来。一口一口,略显瘦弱的小脸上尽是满足。

    “哥,我不想去学堂上学。”回家的路上,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突然开口,说出了让季言之有点儿始料未及的话语。

    季言之“为什么不想去学堂。”

    福哥儿低着小脑袋,声音低沉的道“因为费钱啊”

    季言之“”

    福哥儿“哥哥天天无所事事,没有任何收益进账,身为拖油瓶的我,真的好怕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季言之“这和你不去学堂读书有关联吗”

    “有啊,毕竟要节省开支嘛。”福哥儿显得很认真的说道“阿玛,我一想到我们以后有一天连云吞都吃不起,我就好担心哦”

    “”

    都说了不要叫老子阿玛,叫哥,你怎么还时不时的叫了哥后又叫阿玛。

    阿玛你个头啊,现在旗人不好混,要随大流叫爹。

    不是,要叫哥。

    老子是你亲哥。

    季言之果断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没好气的道“放心好了,老头子让我带着跑路的钱财足够养活你到成年。”

    福哥儿没被安慰到,却是惊恐极了“养活到成年,那阿玛你的意思是,我成年了你就不管我了。”

    季言之又是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都说要叫哥,你怎么还叫阿玛。”

    这下福哥儿直接飙眼泪了“这不习惯了吗。”

    “这习惯不好,要改”

    季言之差点又想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不过他及时的收手了,没继续把上个位面世界带来的不良习惯继续发扬光大。毕竟是弟弟啊,不能当成儿子一样教育。虽说弟弟总是喜欢嘴瓢叫他爸爸。

    季言之牵着福哥儿回了家。

    季言之带着当时才一岁大的福哥儿逃命来到柳城后,便第一时间入驻了人口繁杂,但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住的胡同小巷尾。一幢大概只有一进一的小四合院儿,面积不大,但住季言之和福哥儿这对年龄悬殊有点儿大的兄弟却是足够的。

    “哎,言哥儿”隔壁的老婶子出来倒水,看到刚回来的季言之就特别热情的打起了招呼“最近码头上招工,听说抗沙袋的一天都能挣这个数”

    老婶子比了个五,又比了一个,继续说道“一个月五块大洋啊。我家小子昨儿就去了,言哥儿要是想去的话,我让我家小子带你去。”

    闻言季言之笑得极其儒雅“多谢老婶子的好心了。不过我家还算薄有资产,不需要我为了养弟弟去做苦力。”

    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也是忙点脑袋附和“我哥读过书,就算是找工作也能当个受人尊敬的老师,才不需要去当什么苦力呢,。”

    老婶子顿时拉下脸来了,她觉得自己一片好心,结果邻居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这么的不识相,导致老婶子心情顿时变得好差。

    “有些人啊,就是自视甚高,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学堂的老师,呸”

    老婶子不屑的哼了一声,随即端着木盆,进了自家的院子。她重重的把大门一关,力度大得连墙壁上的泥灰都落了一层。

    “阿玛,老婶子生气了”

    季言之已经懒得去纠正自己不是爸爸,而是亲哥了。他牵着福哥儿进了家门,顺手就把木质的大门从里拴上。

    “一会儿我去买菜。福哥儿,最近治安有点儿乱。你乖乖待在家里,不准在哥哥没在家的情况下随便出门知道吗。”

    福哥儿乖巧的点头“哥,我知道。我会乖乖留在家里练大字的。”

    作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全能大佬,季言之一手字写得格外的漂亮有风骨。福哥儿自从记事起,就是季言之这位亲哥给启蒙的,所以总会下意识的临摹季言之的笔迹。可以说福哥儿即使年龄尚幼,但他一手字虽嫌稚嫩,却有了季言之的三分风骨。不过由于时代的不同,福哥儿是用钢笔练字的,而不是细狼毫笔练字。

    福哥儿乖巧的趴在院子里的石桌子上,用新买的德制钢笔练字的时候,季言之便出了家门。

    他的确是去买菜。

    街头的小吃摊味道不错,但在季言之的眼中却是只能拿来当做早餐以及晚餐。中午的正餐还是要自己做。不说大鱼大肉,但至少米饭管够。

    菜市场在另一条街上。

    季言之从属于平民聚居地的胡同小巷走过去的话,大概需要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面,步行二十来分钟左右。季言之没有像大妈一样挎竹篮子进菜市场的习惯。他喜欢买菜的时候将油盐酱醋以及米面一并买了,然后找个负责拉黄包车的苦力,将东西给他送回去。所以认真计较起来,季言之其实并不常上菜市场买菜。

    季言之进了菜市场,在相熟的小商贩那儿,将大约一周所需的油盐酱醋米面全部买齐之后,又走到专门卖肉类的地方买了一只活鸡和一些猪下水。

    “上周不是说有牛肉吗,怎么没了”季言之问肉贩子道。

    “被洋人馆的负责对外采买的那什么,哦,对了,他们叫做厨师长的大鼻子给买走了,说是要让即将到来的中日联合商会的领事品尝一下正宗的法国牛排。”

    “中日联合商会”季言之挑眉,有些意外的问“在东三北帮助日本人为非作歹的那个中日联合商会。”

    “哎,季哥这话你可不能乱说,中日联合商会的目标可是扶持华夏商人走向世界,和外国佬做生意的”

    “粉饰太平的说法。真要这样,也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北方人逃到南方了。”

    当初闯进王府的进行杀烧抢劫的强盗真的是强盗吗不过是因为老头子公开反对溥仪那傻逼成为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外加把玉玺藏起来的缘故,所以被伪满洲军清理罢了。

    啧,国仇家恨一起算,对于属性为间谍、走狗的中日联合商会,季言之有好感那才奇了怪了。可以说在听到中日联合商会成员不久要来柳城的那一刻,季言之已经在算计怎么将他们全灭。

    季言之用舌头抵了抵虎牙“二狗子,记住下回有什么好东西,都给哥留着,不然哥会跟你翻脸的。”

    叫二狗子的肉贩子连忙挂上谄媚笑容“季哥,还有半扇山羊肉要吗。”

    季言之满意的颔首“一会儿你卖完肉,亲自给我送去胡同小巷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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